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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办环评前期厂房选址要注意哪些?东莞办环评项目要符合项目选址及产业政策要求等。东莞市科尚环保有限公司可承接东莞市企业环评办理、环评手续代办事宜。东莞环评办理选址要避开哪些地方,选址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工业用地厂房
东莞工厂企业在建设项目前期一定要选工业用地性质的厂房,因为东莞办环评的前置条件就是一定要工业用地性质厂房,工业制造就要找工业用地厂房。工业用地厂房不是看上去是工业厂房是一定要核实是工业用地厂房的,且周边无敏感点、无保护区等。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1、对于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市级、乡镇级饮用水源),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2.2、位于拟划定的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源保护划定方案未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前,必须符合经市政府十五届第67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的“三类项目”、“五个条件”要求才予以批准建设;待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准后,一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水源保护敏感区
东江干流、东江北干流、东江南支流、中堂水道的水源保护敏感区以及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湿式印花、漂染、洗水、鞣革等重点污染项目以及涉水污染金属表面处理工艺项目。
4、特殊保护区域
在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水源地、湿地公园等特殊保护区域,不得从事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5、重点流域控制区
在流域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情况下,石马河流域暂停审批流域内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项目生产设施或产品
应满足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本)》,不属于上述产业政策中立即淘汰或禁止类。
7、东莞市环城路内
在东莞市环城路内,不批涉及VOC废气污染的生产项目。所以一般的企业涉及VOC废气的项目、或涉水项目不建议选环城路内的厂房。
如果您在东莞需要做环评欢迎来电咨询(热线137 9876 5841)。东莞环评办理公司选东莞市科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环保咨询服务、东莞环评手续办理、废气处理工程、VOC有机废气治理、废气处理设备研发和销售、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东莞环评办理等为一体的环保领域综合服务商,助力企业环保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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